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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斷手指証明未開黑車司機質疑調查報告
2009-10-22 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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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界對調查報告中的諸多細節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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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局遲遲不公布的神秘乘客一晚上竟‘舉報’倆人,他要不是‘倒鉤’誰能信?”昨日,孫中界提起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釣魚執法”事件的調查結論,情緒難平。

記者注意到,浦東執法局有關負責人19日下午稱事情需進一步調查取証,結果要“一周左右”才能出來,但20日上午就公布了調查結果。而對調查結論的諸多細節,孫中界一一提出質疑,提出要與神秘乘客“對質”。

面對公眾對這份調查報告的質疑,昨日下午,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給記者發來郵件稱,浦東新區政府已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在浦東新區執法局調查報告的基礎上做進一步調查。

□特派記者溫中豪文圖


【疑點一】“乘客”當晚舉報不止一人?


昨日上午,面對執法局的調查結論,孫中界情緒難平。他說:“14日晚上,在我被抓之前,有一名何先生也被當非法營運抓住。我後來和何先生無意間說起這事,基本確定上我們車的乘客是同一個人。這個乘客怎麼可能不是‘倒鉤’?”

孫中界說,當他上執法車後,何先生已經在車上了。當時兩人並沒多說話。10月16日,孫中界去執法大隊做筆錄時,兩人再次相遇,閒聊時他們吃驚地發現,上他們車的乘客竟然出奇相似。

“都是20多歲的一個年輕人,中等身材,帶著一個包,頭發好像還都上過發膠,有點翹,到最後都是拔車鑰匙。”孫中界說。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何先生。何先生向記者講述的情況和孫中界所遇很相似。

何先生說:“我在上海開有家具廠,你說我有必要通過‘非法營運’賺這個小錢嗎?那天晚上7點左右,我開一輛面包車走到先新路和召泰路交叉口附近,我放慢車速准備轉彎時,看見一名男子站在路邊向我招手。這個地方非常偏僻,沒有公交車,也不好攔出租車,想著他可能有急事,我就把車停在了路邊。他上車後說有急事,要去航頭鎮,因為剛好順路,我就打算捎他一程。他當時說要給我意思一下,我說我不是拉客做生意的,我不要。走了三四公里,快到航頭鎮時,他說到了,我就踩剎車。這時他拿出幾元錢給我,我沒要,就在這時,突然衝過來幾個沒穿制服的人,與此同時,乘客就拔掉了我的車鑰匙。這幾個人不由分說把我拽下了車。”

“我當時非常害怕,這個地方很偏僻,我還以為碰到了打劫的。他們把我拽上了一輛面包車,開進附近一個胡同後,又把我推上了執法局的依維柯。”何先生告訴記者,“執法局說我是非法營運,我肯定不認。這兩天報紙上報道了孫中界的事後,我發現我們倆遇到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好像這撥‘倒鉤’都受過專門訓練一樣。還有那個乘客,長的樣子和孫中界碰到的差不多,我們懷疑就是同一個人。”

對此,央視評論員白岩松在《新聞1+1》節目中說:“(如果)那兩個被釣到的司機,或者不用‘釣’這個詞,被抓到的司機描述的的確是同一個人採取了同樣的行為的話,這里的嫌疑就會變

得更大。因為他似乎在非常‘專業’地做這件事情,是他自己主動的行為,還是跟執法者之間有一種關聯在做?這樣的一些細節展現出來的時候,我們當然期待的是不管是浦東方面,還是執法部門,能針對大家所懷疑的這些細節給出更有說服力的事實和依據,然後告訴所有關心的受眾,的確這里不存在‘釣魚’的執法。”


【疑點二】調查報告“早產”?


關于孫中界事件的調查結果何時才能出來,10月19日下午,浦東新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嚴良民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們的工作人員今天只是做了一個初步的了解,還要進一步取証調查。通常情況下,至少要一周左右的時間。”

出人意料的是,“還要進一步取証調查”、要“一周左右”才能做出的調查結論,在第二天上午就公布了。

對于浦東新區執法局這份調查結論,“閔行倒鉤案”原告張軍(化名)的代理律師郝勁松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從上海市政府責成調查到結果出爐,僅僅過了三四天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很難查清真相,這種做法非常草率,有些不負責任。

他說,正確的調查方法需要全面還原現場、尋找目擊証人,乘客是在哪里攔截孫中界的車,是招手還是在馬路中間攔截?乘客是在什麼情況下搭車的?目的地是哪里?有關部門說是在設卡檢查時初步認定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那麼,當天一共攔截了多少輛車?是不是每輛車都檢查了?如果不是,那就涉嫌有目的的“栽贓式執法”,這些問題都需要回答。還有,警方的詢問筆錄應該公開,怎麼問怎麼答,應該與現場完全相同。


【疑點三】諸多文字細節被指不實


指著執法局調查報告關于“執法人員分別將駕駛員孫中界和乘客帶到停在現場的執法車上作進一步調查”的表述,孫中界說:“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執法人員一抓住我,乘客就不見了,自始至終我都沒見那個乘客出現。”

對于“執法人員當場按照法定程序制作了現場筆錄”的說法,孫中界說:“他們做完筆錄,連看都沒讓我看就逼著我簽字。不簽字,連車都不讓下,尿尿都不讓尿,這也叫法定程序?”

孫中界還說:“16日給我做的筆錄,有些話是在他們引誘下回答的,我看到筆錄和我想表達的意思不相符時,就拒絕簽字。19日的調查筆錄,和我想表達的意思差不多,可在調查報告中,卻只說16日的筆錄,這不是在回避真實情況嗎?”孫中界告訴記者:“里面有不少細節都不真實。調查報告說和乘客談妥車費10元,這與事實不符。當時這個乘客是站在路中間攔車的,路並不寬,我根本來不及躲閃,只好將車停下。他一見我停車,未經我允許就拉開車門上了車,之所以我沒攆他下來,是一時心軟,想做好事幫幫他,而且我們在車上根本沒談車費的事兒,是他突然把錢扔在車上就拔鑰匙的,執法隊員馬上就到了,這也太巧合了吧!”

對于孫中界說的巧合,白岩松在節目中也有同感,他說:“似乎很巧……他(乘客)應該沒有舉報的行為,比如說通過打手機,或者怎麼樣,否則的話司機就會知道。但是為什麼就在這樣的一個瞬間,執法人員就這麼順利地出現在旁邊,迅速地將其抓獲。如此的巧合,如果這個上車的乘客跟執法隊員完全不認識,這種巧合非常(容易)讓人產生懷疑。”


【疑點四】“乘客”身份為何不公開?


20日下午,在多家媒體記者的要求下,浦東新區執法局召開了一個臨時記者招待會,有記者問為何不公開乘客的身份時,浦東新區環保市容局副局長李春銘說,從法律程序來講是會公開的,但是得到一定程序上,乘客肯定要作証的,因為,很顯然孫中界的表述和乘客的表述不相吻合。

記者問:“該以誰的為准呢?”

李春銘說:“以事實為准。”

不過,要得出這個“事實”對執法局來說似乎存在一個悖論。誠如白岩松在節目中所說,在一輛車上的兩個個體,究竟該信誰的說法呢?如果有明確的証據,比如有錄音,那是不是正說明存在“釣魚式”執法?如果沒有錄音,只是嘴上的說法,那憑什麼只認定乘客的說法,而不認定司機的呢?

在招待會上,記者們不斷詢問浦東新區相關負責人乘客的身份,李春銘只說這名乘客是外地的,是一個自由職業者,做生意的,還說這名乘客是一名有正義感的乘客。

昨日,孫中界對記者說:“乘客敢不敢出來和我對質?他為什麼不敢出來,他心里有鬼!”


【疑點五】逮住一次就算“非法營運”?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就此事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釣魚式執法”就法律而言,屬違法行為;就對社會風尚的影響而言,這是泯滅社會善良風俗、導致道德淪喪的行為。對非法營運的黑車進行處罰,是基于社會管理的需要,其處罰的對象是“非法營運行為”。“非法營運”的基本構成要件,一是非法進行,二是

屬于“營運行為”。對于這種偶發性的民事交易行為不應當處罰,例如,公民改變出行計劃,非常偶然地到車站找人退票,就不是倒票行為,他也不屬于“票販子”。偶發性的民事交易行為,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天天發生,“不讓人民進行這樣的交易行為,人民如何生活?”

郝勁松也認為:“所謂非法營運,首先是一種經營行為,(孫中界)這個明顯不是經營行為。比如說我看你有一本書,我覺得挺好,十塊錢你賣給我,這個不是經營行為,工商部門不能由此認定你沒有營業執照,稅務不能說你需要繳稅,這個只是一種民事交易行為,不能認定為經營。”

白岩松在節目中說:“如果我們查處了十件事情,其中九件都是該查的,但是冤枉了一個好人,那麼冤枉這一個好人,社會所付出的信任的成本,甚至比查處了九個黑車的成本還要大。這就是執法必須公正、透明、公開的重要性所在。所以我們希望‘釣魚式執法’是不存在的,希望這件事情,是一個促進劑,有就應該讓它展現出來,真正地改正,該處罰的要處罰。如果沒有的話,應該引以為戒。但是不管有或沒有,我們都需要有說服力的事實,這是目前我相信所有人在關注‘釣魚式執法’的時候最大的期待。”

有媒體評論此事稱:“如果最後有証據表明張軍和孫中界是被‘釣魚執法’所害,那麼結局就不是還個清白那麼簡單。如果‘釣鉤’和執法人員採用虛假線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實,屬于誣告陷害行為,而如果他們領取了獎勵金,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更涉嫌詐騙罪。”

對于上述疑問,記者昨日上午聯系上了原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法人代表朱偉忠,記者還沒把話說完,他就說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隨後,記者又電話聯系上了浦東執法局執法辦丁建國副主任,他以正在開車為由,也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最新進展】政府另成立聯合調查組


上海當地媒體《天天新報》20日一則標題為《浦東成立“黑車案”特別調查小組》的消息稱:“以一名浦東新區副區長為首的特別調查小組也已經成立,將對包括執法人員在內的當事人展開全面調查。昨天調查組已經啟動工作,對當事人孫中界重新做了筆錄。”

對于這則消息,記者曾在20日向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工作人員求証,並希望她能幫記者聯系上這名副區長,這名女工作人員說對此不太清楚,並表示聯系好後告知記者。但記者至發稿時也沒收到關于此問題的回複。

昨日上午,記者再次採訪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新聞辦的蘇女士讓記者留下手機號和電子郵箱等候。昨日下午2時33分,記者收到蘇女士的電子郵件,郵件稱:“為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執法,昨天(20日),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聯合調查組。在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10•14’涉嫌非法營運一事初步核查結果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調查。據悉,調查組由上海市和浦東新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中央和地方媒體代表組成。聯合調查組工作已經啟動。”

記者請其提供調查組成員的具體情況,她說她不清楚。

得知這些情況後,孫中界的哥哥說:“成立調查組是很嚴肅的政府行為,我不知道這個副區長為首的‘特別調查組’和20日成立的‘聯合調查組’是不是一回事,哪個調查組說了算。調查組的成員情況應該公開,否則無法讓人信服,最關鍵的是,我們希望看到一個能讓人信服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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