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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業欠地 污染又危險
2008-07-04

(綜合報道)粉嶺坪輋恐龍坑一處露天廢料回收場大火,焚燒中的電子零件和塑料,釋出濃密的沖天黑煙,專家估計含有二噁英毒氣。今次僥倖無人受傷,但事件已經響起新界眾多回收場的污染和安全問題警鐘。

地球資源有限,本港的垃圾堆填區容量也有限,社會整體鼓勵回收再造,循環使用。回收業辦得好,不但有助保護環境,還可促進經濟和就業,兼惠及拾破爛幫補生計的基層市民。

單說電腦和相關配件,本港每年更換一百二十萬件,當中包括大量塑膠和金屬,全靠回收機制才不致統統棄置在堆填區。這還未計及紙張、輪胎、木材、玻璃等其他形形色色的廢物。現時地球資源日趨緊張,作為石油副產品的塑膠,價錢固然跟隨油價水漲船高,各種金屬和廢紙都比以前有價,政府又逐漸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本港回收業因而踏入大有可為的時代。

消防遠水救近火

政府闢建環保園,又推出數十幅土地,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循環再造業,並設有發牌制度監管回收商,要符合一連串消防、水電和防止污染條件。不過,這些措施未能滿足回收業的發展需求,也未能抑制大量回收業人士無牌經營的局面。

現時遍設港九新界的大大小小回收場,並非全部合法經營。新界有不少私人農地被租用作貨櫃場或回收場,甚至成為海內外廢料集散地和中轉地,情況以北區最為嚴重。

農地被濫用作貨櫃場,固然破壞景觀,構成視覺污染,貨車出入也產生噪音廢氣,有的場地也破壞原有的排水系統。不過,存放貨櫃沒有涉及多少污染工序。至於回收場,則在處理廢物的過程中,例如清洗塑料瓶、清拆電腦金屬配件,釋出不少污染物,更加需要妥善處理。

除了污染問題,還有安全問題。昨日的大火,和以前多宗回收場火警,不管回收場有牌無牌,都顯示一些熱門回收物品屬於易燃品,令火勢急速擴散。部分回收場滅火設施又不足,或者距離水源較遠,甚至要消防員從幾公里外的水源駁喉來灌救。結果是火勢容易蔓延,偏偏灌救又事倍功半,造成更大程度的損失和污染。

減廢須政策配套

現時環境保護署負責發牌和巡查監管回收商,地政署則負責監察土地防止被濫用。雖然有犯例者被告上法庭,但是處罰不重,不法經營者可以視為經營成本。

要解決這些問題,不能單靠嚴刑峻法,而要看政府在政策上如何滿足回收業對土地的需求,讓業界不需要冒險在不適合的土地上經營。環保團體建議多利用遍布各處的垃圾站或者遠離民居的天橋底等,進行廢物初步分類回收,是其中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法。

減廢做得成功,回收業規模會相應龐大,這需要政府提供足夠的配套,讓業界毋須「偷雞」經營,才能夠達成合情合理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