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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森﹕性工作也是工作 性工作者也是人
20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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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多年前,家庭暴力還未受到社會重視,每當有家暴受害者報案,即使被打到滿身傷痕,警察都會愛理不理。在警察傳統的大男人家庭觀念堙A夫婦打打鬧鬧有如耍花槍,偶有推撞,肢體受傷,沒有什麼稀奇。警察先生一般都會息事寧人,苦口婆心,勸說報案者回家,H頭打交H尾和,又或警告報案者,若要一告到底,配偶可能會入罪坐牢,家庭拆散,生計斷絕。嚇得報案人再三考慮,只好打退堂鼓,無奈面對有暴力前科的配偶。

直至發生天水圍金淑英滅門慘案,社會震動,警方成為眾矢之的,被輿論罵得狗血淋頭,對家暴問題的態度才漸漸改善,受過處理家暴訓練的警員,遇到家暴案件,一般都不敢怠慢,小心處理。滅門慘劇,換來了警方對家暴問題態度的改變,不知算是幸還是不幸。

性工作者連環被殺,有否改變警察對性工作者的歧視態度?表面看來,似乎有點效果。新聞輿論鋪天蓋地,性工作者接連抗議,換來了警方「加強溝通」的承諾,但如何加強,怎樣溝通,卻看不見任何實質內容。幾條人命改變警察對性工作者安危的態度,這個結論未免落得太早。

警方對性工作者的政策只有兩個字:掃黃,從來都不承認這個最古老的行業的客觀存在,遑論什麼正面政策。先撇開一些無良執法者借掃黃先吃免費餐然後再拘控無法無天的行為不談,即使性工作者遇劫,受到暴力對待,主動報案,不少警察也是愛理不理,彷彿做這一行遇劫被打就是活該。

更駭人聽聞的是,有性工作者報案指遭人強姦,辦案人員卻冷嘲熱諷,直言「做呢行都會畀人強姦麉均v!強姦在任何社會都是嚴重罪行,但在香港執法者眼中,原來性工作者可豁免!

只要有一兩次類似的遭遇,性工作者即使遇劫被打都不會報案了,忍氣吞聲,惶恐無助,匪徒就是看準了她們的處境,為所欲為。

香港是極度保守的偽善社會,我不期望港人會不排斥性工作者這個行業,也不預計港人會肯定性工作者的社會功能,我只要求執法部門盡快改變對性工作者的態度,改善她們的困境,沒有其他原因,只是因為性工作也是工作,性工作者也是人。

samngx123@gmail.com
blog.http://mingpao.com/sa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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