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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公司東主騙資助判囚
2008-07-04 12:00:00

電腦公司東主涉嫌誇大研究項目成本,詐騙創新科技署資助,被判入獄1年。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騙取公帑,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已退還所得款項,判被告入獄1年,其餘4名被告則被判社會服務令100至200小時。

涉案的少林電腦系統有限公司,由被告夫婦周子林(30 歲)及甄嘉敏(29 歲)任股東及董事,第3 被告麥達明(29 歲)是周的表弟,第4 被告陳怡龍(33 歲)案發時名義上是公司的電腦工程師,實際是銷售經理,各人分別被控於04 至06 年間,誇大薪金或研究成本,串謀詐騙政府資助。

控方案情指出,少林電腦主力開發電腦軟件,透過小型企業資助計劃,於03 至05 年度獲批逾183 萬元。04 年首被告以高薪先後聘用第3 及4 被告,惟第3 被告實為周的表弟,他與第4 被告向首被告上繳部分薪金;而負責日常行政及營運的次被告,將聘約職位改為電腦軟件工程師,但她從未做研究。

【案件編號:DCCC2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