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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挑戰廣管局罰港台勝訴
2008-05-08 16:52:00

高院要求廣管局撤回對港台節目《鏗鏘集》2006年題為《同志.戀人》節目的懲處,因這限制言論自由。

高院法官夏正民作出裁決指出,對廣管局持平報道看法,感到驚訝,不是報道兩面意見,便是持平,最重要是公平地報道。

他表示,有關節目沒有鼓吹同性婚姻,只是表現人類的渴求,認為局方的勸喻限制言論自由。

港台節目《鏗鏘集》2006年題為《同志.戀人》的節目播出後,被指偏蒂P性戀者,亦不適合在合家歡時間播放,廣管局之後強烈勸喻港台須嚴格遵守《業務守則》。節目其中一名男同志受訪者早前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廣管局的做法越權、違反言論自由及性傾向歧視。

【案件編號﹕HCAL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