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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妻流產 只用700元服務
2007-12-18

夫暫撤追討醫局分娩按金
【明報專訊】港人的內地妻子打算來港生子,今年2月繳付3.9萬元按金後,妻子只接受過一次產前檢查,其後不幸流產,其港人丈夫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醫管局追討退款,案件昨提訊。惟醫管局代表質疑申索人應為孕婦本人,並指有關申請涉及司法覆核,丈夫最後終止申索,惟不排除會再以妻子名義入稟。

申索人許漢基昨日在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陪同下,在區域法院門外拉橫額抗議,指醫管局向內地孕婦徵收3.9萬元的分娩套餐費用,孕婦若沒有享用全套服務,應有權索回退款。

答辯人為醫院管理局,其法律主任楊漢榮昨代表出庭,指當日是許妻到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享用產前檢查,以及繳付該筆按金,但許本身與醫管局沒有任何合約關係,質疑許作為申索人的資格。

醫局設機制 最高退款2萬
楊又指出,醫管局於10月刊登《憲報》,訂明退款機制,規定已繳交3.9萬元購買分娩套餐的內地孕婦,倘若最終沒有享用全套服務,可向醫管局申請退款,經醫院審批後,可獲發還最高2萬元的款項。

楊表示,醫管局已向許發信解釋有關機制,惟許堅稱從未收過上述信件,並強調「並非2萬元的問題」,指妻子只接受過價值700元的產前檢查,故聲言自己有權追討3.83萬元。

官指申索人應為流產婦 非丈夫
審裁官指出,申索人應為許妻,另外,由於醫管局已將退款機制刊憲,若許堅持索取超過2萬元的退款,由於涉及政策問題,應入稟司法覆核。許最終同意撤銷申索書,但會考慮以妻子名義申請法援,再入稟追款,或申請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SCTC0603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