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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警阻示威權 陳巧文覆核案開審
2009-07-07

【明報專訊】關注西藏問題的港大女學生陳巧文,去年5月奧運聖火在港傳遞期間混入聖火傳送路線,欲高舉被指代表藏獨的「雪山獅子旗」及示威標語,遭警方制止;陳指警方阻止她行使《基本法》中言論及示威等權利,透過法援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

奧運傳聖火 舉雪獅旗被阻


申請人陳巧文昨由資深大律師夏博義及大律師潘熙代表,指警方去年5月2日的行為不合法,阻止少數人和平示威的權利,並且非法襲擊及禁錮和平示威者,阻止他們行使憲法給予的言論自由、示威集會的權利。

申請人一方稱,當日陳與友人在尖沙嘴彌敦道預備展示西藏的「雪山獅子旗」,聖火即將到達該路段時,陳被警員搶走「雪山獅子旗」,其餘警員將她按在地上,後來她嘗試高舉示威標語,卻被談判專家捉住並用膝蓋將她按荂A其餘警員則以陳的安全為由,將她制服並抬往附近警車,駛往油麻地警署,陳被扣留45分鐘。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1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