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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白車研三級制 答題定緩急
2009-07-04
現時無論求救者是否危急,救護車應召後都要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保安局現建議把召喚分三級制,若被列為非緊急個案,病人可能要等20分鐘才有救護車到場。(林振東攝)
保安局正就救護車調派分級制諮詢公眾,市民可在11月3日或之前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意見。圖為副消防處長陳楚鑫(左)、保安局副秘書長袁小惠(中)和消防護救護總長麥桂培(右)。 (林振東攝)

危急個案9分鐘內到場 非危急等20分鐘


【明報專訊】現時救護車服務無論危急與否均須12分鐘內到場,此安排可能在3年內改變。保安局建議救護車調派分三級制﹕危急個案救護車在9分鐘內到場、嚴重者要等12分鐘,非危急個案則要等20分鐘。當局評估,新制度實施後,一半召喚即約30萬個案會列為非危急,要多等8分鐘,以換取18萬危急者早3分鐘獲救。

今起諮詢 最快2012年推


至於收費以減少濫用的考慮,當局指「現時並不建議」,但明言不會排除此可能。諮詢文件又列出多個外地救護車收費,表明歡迎市民提供意見,為救護車收費安排留下伏線。諮詢期今起至11月3日。

本港緊急救護服務召喚個案正按年遞升,由2007年度57.3萬宗升至08年度60萬宗,當局預計09年度會達62.9萬宗,即每日1723宗,平均每分鐘接1.2宗求助。當局建議救護車求助個案分三級,預設問題判斷求助者的危急程度(見表),指引問句力求簡單,求助者只須簡單回答「是或否」。

問答不影響兩分鐘出車指標


副消防處長陳楚鑫表示,根據外國經驗,通訊中心操作員平均只需約15至20秒便可確定病人情G,相應調動救護車。署方亦會限定提問時間,不會超過現時2分鐘內必須完成調派車輛的指標。新制下,一操作員負責發問並輸入資料,另一人按電腦資料同步調派車輛。

保安局強調,分級制發問指引得國際救護車調派服務協會通過,獲臨H證實有效。但歐美研究顯示,低估個案約有0.3%,以本港一年有60萬宗個案計算,可能會有1800宗危急個案被低估。消防處救護總長麥桂培說,外國雖曾有相關索償個案,但並無成功案例。

此制度計劃「不遲於2012年」推行,並同步引入品質監控。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新制誘使市民誇大病情,反而增加濫用;長者安居服務協會總幹事馬錦華則憂慮,長者本身多病患,視很多病徵為理所當然,「如有痛楚會說經常都痛無大礙;吃了隔夜食品屙嘔,又說沒什麼,低估了食物中毒的嚴重」,故當局應豁免詳查長者求助,全歸緊急個案處理。

溝通倘有問題 當危急處理


當局強調,若遇上求助市民言語不通、獨居長者不懂應對或轉述病情,操作人員會以「如有疑問、即時調派」的原則優先處理。陳楚鑫說,由於分辨傷患者的問題預設並交電腦分析,不是通訊中心人員主觀提問,故他們毋須為錯判負責,任何追究均由署方承擔。

為確保新調派制度運作質素,通訊中心人員均須修讀緊急調派醫護車輛證書課程,並須考試及格,其後每兩年重新考取證書一次,當局亦會續步增聘人手和更換救護車配合提升服務(見另稿)。

至於提問會否照顧本港各種族,保安局副秘書長袁小惠指出,此系統會有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版本;麥桂培指出,以倫敦經驗,會把不同方言人士的電話,即時接駁到國際翻譯服務中心作即時傳譯,本港當局會作多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