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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中國政府抗擊強震迅疾有力
2008-05-13 法制日報

四川汶川發生7.8級地震10余省區市震感強烈 應急機制運轉靈活災情信息發布及時

本報記者 陳煜儒

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7.8級地震。消息傳來,胡錦濤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災區,隨總理而行的有8個救災工作小組。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地震局、中國電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等部門,均派員趕往災區。民眾驚嘆:“中央的救災行動太快了!”

“政府反應快而且有效是本次抗震救災行動最顯著的特點。”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高家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充分說明,我國的應急機制運轉越來越靈活、越來越有效,應急機制的制度建設和經驗積累已經有了較大提升。

記者採訪的行政法學界的專家們都認為,這是2006年1月公布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聯合實戰大演練的經典範例。


總理親自演繹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川汶川地震發生後,胡錦濤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盡快搶救傷員,保証災區人民生命安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2日下午乘專機趕往地震災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12日晚,溫總理到達離災區很近的都江堰(因交通堵塞無法前行),要求部隊指戰員克服一切困難,就是步行也要盡快進入受災最嚴重的地區,早一秒進入受災地區,就能早搶救生命。

記者在翻閱突發事件應對法時,看到了“國務院總理”的字眼兒。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在總理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國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派出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法律只是要求國務院總理“部署、指揮”,溫家寶總理卻把指揮部設在了余震連連的災區。


政府信息公開老百姓心不慌


新聞媒體即時播報著中央各部委救災領導小組、中國人民解放軍救災隊伍出發的消息:中央地震局已派180人的專業救災隊伍;南苑機場解放軍救援隊伍以及12只搜救犬整裝待發;民政部、財政部均帶著各部門預案趕赴災區……

中央統一的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行動以及這些命令與行動的及時公布,穩定了民心。高家偉說:“上面決策快,下面知情快,避免了恐慌的發生。”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是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宗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莫于川告訴記者,這次地震突發事件証明,各政府職能部門的信息發布滿足了公眾的要求,折射著政府執政能力的快速發展和依法行政的法律水准。

12日晚,記者不時地接到來自外地親人的問候:聽說北京有余震,晚上睡覺要小心。記者立即回複:不要輕信謠言,只有政府部門發布的信息才是最可信的。記者之所以心里如此安定,來自于有關政府部門信息的及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