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張婉雯平等論流浪貓反侵權
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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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動物和人類的世界從來都不平等,當牠們跟你一樣在街上昂首闊步,會隨時被不知立何心腸者捉走,有的被虐打,少數有機會逃出生天;有的卻連反抗力氣也可省回,被困四天後將接受「人道」毀滅。動物地球幹事張婉雯一直為流浪動物當義務工作,數年間她從流浪貓身上學會了很多,早前還結集成書,自序中寫到:「人,並非存心與動物過不去,而是對自己沒有足夠的反省。」

其實一切就簡單如印在張婉雯名片上的五個字——生命本平等。「這本書內的都是真人真事,一些是我在Poly(香港理工大學)時跟流浪貓相處的故事,一些是我加入了動物地球時遇到的事。」讀完這本書,不會讓你面上擠滿笑容尖叫:「好可愛啊!」,卻反而帶點沉重感覺。只是,動物的生命有多重?「書本想帶出的,是領悟和反省,我們到底該如何對待流浪動物?為甚麼領養、把牠們帶回家成了我們唯一能對待牠們的方法?」這亦是一本從人的角度出發、看回動物本身的書。張婉雯說:「在這個高度城市化的地方堙A很多人對動物有誤解,總假定動物一定是負面的,骯髒、不壎矷B會傷害人等,但你翻開報章,人殺人多,還是狗殺人多?」加上政府政策,也決定了流浪動物的命運。「普遍市民觀念是,發現流浪貓狗便要找漁農處捉,捉走了四天沒人認領便要死,為甚麼牠們不可以生存?」

張婉雯不滿,但沒有激動,因為遇見過太多,知道只能默默忍受。「因為不能改變政策,義工們惟有『仆心仆命』去幫助流浪動物找人領養,小貓小狗會容易點,年長貓狗較困難,牠們怎算?況且有些根本不喜歡與人類居住,習慣了自由自在。」義工們只能不斷找、不斷問,「因為今天有人領養了一隻,明天又會有另一隻。」張婉雯家中的兩頭貓——LaLa和必必,也是領養回來的。

政府政策改不了,惟有大力爭取影響社會現況,在這片一塊草地也難尋的城市堙A向人們宣揚訊息。「像虐貓的案件,我相信古今一直存在,只是現在多了傳媒報道,令人對這種事的意識慢慢提高。」但速度真的很慢,張婉雯告訴筆者,義工在街上發現被虐的流浪貓狗,告知警方後落得的下場,跟被虐動物同樣是奄奄一息。「警察會反指控義工們餵飼流浪貓,要罰一千五百元;有些說會追查,卻原來從沒有落案;也有位警員嚇唬義工:『不如你同我一齊行咇啦!』」最誇張的,警員竟然叫義工再遇到有人虐待動物時拍下照片拿來報案。「你看見有人殺人,會不會先拍下照片,然後待那人被殺死後才報警?」張婉雯苦笑,筆者卻笑不出。「但自從多了媒體報道後,義工們也學聰明了,除了報警還知道要找記者、要問警員拿案件編號方便日後追查。市民的關心也多了,知道原來有人(虐待流浪動物者)如此變態。」

說拯救,未必太沉重,因此全篇文章所用的,都是「幫助」兩字。動物跟人類到底有何分別呢?只是牠們不懂說話、被傷害不懂找警察,人類就可以任意妄為?「人,沒有權去操控另一條生命,最重要是將心比己,你不想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動物也不會想;流浪動物的遭遇,其實反映我們居住的這個城市,對生命是如何輕率,也反映了我們的質素。」

要說的話,其實還有更多,張婉雯跟筆者分享的故事和見聞當然亦不止這麼少,但都不說了,太痛。「善待流浪動物的方法,不是把牠們『人道』毀滅,我們對香港社會的期望,是終有一天,大家也逢行『絕育放回』。」即是替動物絕了育,再放回牠們到自己的生活之中,給牠們一條生路;說了這麼多,要解決,其實就是如此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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