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成形嬰兒屍體大人遺體程序處理
2009-01-07

【東方日報專訊】公私營醫院均有既定指引處理死胎和夭折嬰兒屍體。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指出,如何處理夭折嬰兒屍體,視乎嬰兒的重量,若體重少於五百克,由於嬰兒未成形,可當人體組織廢物來處理;若體重超過五百克,則必須送到殮房以成人遺體程序處理。

據了解,院方證實嬰兒死亡後,會將嬰兒打扮好,讓家長特別是母親抱茯蛦B一陣子,與嬰兒告別,也可作為對母親的哀傷治療。待家屬慢慢接受事實後,遺體會「打包」,若死因有可疑,或要解剖驗屍。

靳嘉仁指,卅七周前出生的嬰兒算早產,卅五周的嬰兒約重二至三公斤,已經成形。夭折多與先天性遺傳病或結構缺陷有關,如心臟、血管、肺或腦部不健全,均有可能夭折。他說,母親對嬰兒有深厚情意結,即使太細、未成形和未有骨骼組織的死嬰,很多母親也會要求看一看才安心,甚至有父母選擇將嬰兒火化或埋葬。若嬰兒遺體不幸遺失,母親會「心掛掛」,放不低事件,甚至會抑鬱和發噩夢,需接受心理輔導。

失遺體法事招魂



仁安醫院院長李繼堯說,該院處理嬰兒遺體與成人遺體一樣,會先讓家人看一看,並要解剖檢驗死因。若屬於終止懷孕,排出的死胎會作醫療廢物處理。他表示,無理由遺失嬰兒遺體,本港嬰兒死亡率之低僅次於新加坡,醫院要處理的嬰兒遺體數目應該不多。根據壎芵p紀錄,○七年有五十七名嬰兒出生後七天內死亡。

殯儀顧問林先生說,其實任何一場法事都不需要遺體,只是儀式上讓後人多望一眼,至於失去遺體的法事,則要多做一個儀式,召喚該魂魄回來,讓其安定下來。他又表示,很少人為夭折嬰兒做法事,因為再做法事只會令其留戀塵世,倒不如讓其早日投胎,故即使做法事都是簡單處理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