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iPod在全球熱賣,令蘋果公司收入大增。但蘋果法庭文件承認,iPod概念其實是來自一名英國男子30年前的發明,這名15歲便輟學的「iPod之父」,迄今卻一貧如洗。
現年52歲的克雷默(Kane Kramer),在1979年23歲時發明了「IXI」,即iPod概念前身,它可將3.5分鐘長的音樂儲存在一塊晶片上。當年的草圖顯示,一個如信用卡大小的機器上,有一長方形屏幕和一個可供選擇音樂曲目的菜單按鈕,跟如今的iPod非常相似。
克雷默申請了全球專利,成立公司發展技術。但隨1988年董事會分裂,克雷默無力集資6萬鎊(83萬港元)繼續持有專利權,這項技術變成了公共財產。
不過,一宗官司令克雷默的「iPod之父」身分得以廣為人知。去年,Burst.com公司控告蘋果,聲稱自己是iPod的專利持有者,要求分享蘋果iPod收益。蘋果於是找到克雷默,請他作證。
克雷默說:「收到蘋果電話時,我正在粉刷牆壁,對方跟我說是蘋果法律代表,我還以為是朋友的惡作劇。後來知道這是真的,簡直難以置信。」蘋果邀請克雷默赴加州作證。克雷默提供的專利紀錄文件和草圖,成為蘋果有力證據,最終促成兩公司庭外和解。克雷默說:「坦白說,我那改變整個音樂工業、取得空前成功的技術概念最終為世人所知,我非常開心!」
自2001年蘋果推出iPod以來,已累積售出1.63億部,平均每分鐘全球就售出100部,單是去年聖誕期間,iPod就為蘋果帶來約758億港元收益。然而身為「iPod之父」的克雷默卻未從中撈到一分錢。去年他被迫結束家具設計生意並賣屋套現,和妻子及3個孩子租屋居住。
克雷默正和蘋果協商,希望可獲得相應物質補償,但到目前為止,他只收到蘋果為法庭作證一事向他支付的諮詢費。克雷默說﹕「我甚至沒錢為自己買一部iPod,蘋果倒是曾經送給我一部,但只用了8個月就壞了。」克雷默目前正研究一項名叫「Monicall」的發明,聲稱比iPod功能更多,可記錄電話內容,將音頻文件30秒內通過網絡電郵傳送出去,有助提高商業交易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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