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2010前家居廢物不徵費
2008-02-26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曾就家居廢物隨袋收費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試驗計畫,惟成效不彰,令原訂在本立法年度推出的家居廢物收費,也要暫緩推行。環保署決定重新就收費模式進行研究,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展開最長十八個月的「基里晙d」,探討是否採用定額收費或劃一收費模式,同時亦會研究本港家居廢物量的季節性變化,再就收費提出建議。換言之,在二○一○年調查結束之前,本港將不會實施家居廢物收費。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本月初接受本報訪問時首次透露,在解決都市固體廢物問題上,家居廢物收費已非逼在眉睫,當局首要就興建焚化爐的選址進行環評及諮詢,以期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啟用。至於源頭減廢方面,就會透過推行產品環保責任制下的膠袋收費,以及加強廢物源頭分類與回收。

環保署署長王倩儀昨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署方在前年底就家居廢物隨袋收費進行了三個月試驗計畫,發現成效不彰,在本港以多層大廈為主的住宅環境下,要追溯廢物源頭有困難,假如要實施收費,就可能傾向於定額或劃一收費模式,且須進行詳細研究。

她指出,署方最快會在今年下半年開始,展開一項為期十二至十八個月的基里晙d,同時亦會研究本港家居廢物量的季節性變化,然後再就廢物收費提出建議。換言之,在二○一○年調查結束之前,本港將不會實施家居廢物收費。

事實上,家居廢物定額或劃一收費在外國及內地亦有實施,例如新加坡是按住戶劃一收費,而德國、菲律賓以及內地的中山,則是以住戶的人數、收入或用水量收費。

不過,立法會議員蔡素玉認為,政府一方面暫緩家居廢物收費,一方面全力推銷興建焚化爐,是推動源頭減廢放軟手腳,企圖單靠堆填區及焚化爐「一埋了之、一燒了之」,「我極度失望,負責寫政策的人無承擔,近乎無能,今日是個大倒退,我想極都不明白,一個新的環境局,走回頭路竟要走得如此錯。」

另外,政府就興建焚化設施,定出屯門曾咀煤灰湖及大嶼山以南的石鼓洲兩個可行選址,但有意參與焚化爐營運的長實昨提出建議,焚化設施可設於旗下的青洲英坭廠現址,而毋須額外撥出土地,今日會與環保署會面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