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唐04年立會曾責不理想
2008-02-26

【明報專訊】虧損達1億元的「維港匯」醜聞,當中千夫所指的「米老鼠」盧維思事後被紀律處分罰款約16萬元,他昨日在司法覆核聆訊中,卻將矛頭率先指向及後接手統籌維港匯的前上司、前財政司長唐英年。二人關係千絲萬縷,事實上唐早於2004年立法會帳委會會議中,已稱盧3度缺席維港匯籌備會議的做法不理想;而同年獨立調查報告的矛頭,只直指盧嚴重失職,未有點名批評唐英年。

議員學者曾指唐英年應負責

政府04年5月公布的獨立調查小組報告,除指政府有關部門及美商會須承擔責任外,更兩度點名批評盧維思監管不力。

至於唐英年,報告中只輕輕點出他在事件中的角色,指在03年維港匯活動期間,盧直接向財政司長(籌備初期為梁錦松,後期由唐英年接手)負責,而唐仍為工商及科技局長時,正是重建經濟活力小組審批維港匯項目的階段,唐亦是盧的上司。

當時有議員及學者批評,唐英年身為問責官員亦有失職,亦須為事件負責;不過,最後被紀律處分的只有盧維思一人,唐英年事後儘管仍要面對議員及輿論的譴責,但卻未有因維港匯而惹上任何「正式」罪責,及後更平步青雲,升任政務司長。

直至昨日,盧維思一方突然在庭上爆出,唐英年在維港匯尚未結束時,已暗示無人須為事件負責,但唐在盧維思被懲處後,突然要求刪除紀錄上的「挺盧」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