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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使用」條款 電管局研規管
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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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訊管理局發言人稱,關注公平使用政策是否與當初「無限用量」的宣傳有牴觸或有誤導。局方現正考慮是否需就公平使用政策問題,採取規管措施,提高對消費者的保障。

擬發訂立服務合約自願守則

發言人表示,電訊管理局希望在作出決定前先諮詢公眾,因此已委託獨立顧問調查用戶意見,了解消費者對公平使用政策看法。另外,雖然就CSL突然收緊大用量上網客戶上網速度的投訴仍需調查,但電訊管理局表示,若電訊商修改服務合約條款內容,應有責任主動事先通知客戶。

鑑於電訊管理局過去接獲的投訴,不少涉及合約爭拗,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該局正擬發一份有關訂立服務合約的自願實務守則,就合約形式列出基本要求,讓服務商遵守。

「CSL」「 3」「 PCCW」均設相關條款

據本報昨透過網頁或電話查詢,本港現時四大3G流動寬頻供應商之中,有三間(CSL、3香港及PCCW)都設有不同的公平使用政策條款,大意是即使用戶參加了無限上網計劃,但上網流量亦不得過量,以免影響到其他用家;但何謂流量過大,只有CSL肯具體說明。數碼通則是4大供應商中,唯一未有為用戶設流量限制的,網民對其網絡質素評價亦最高。

網友﹕有寬頻商暗中減速

雖然CSL向無限上網客戶設流量限制受批評,但有網民向本報指出,CSL肯公開流量限制準則,透明度已不算低。因為綜合不同網友意見,本地有另一間3G流動寬頻供應商,其實是有暗中減慢大用量客戶的上網速度的,只是它不承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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