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曾蔭權的親家莫錦泉昨日首度開腔談及擾攘多日的慳電膽事件,駁斥有關曾蔭權向他利益輸送的講法並不公道,強調他持股的「電燈熱流」同時經營鎢絲燈膽及其他照明光源,營業額比慳電膽更大,因此在這次計畫中,實際收益「並不如外間想像般大」;又指事件對他、他的家人及其公司和員工,造成莫大傷害。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昨天亦表示,行政會議並不認為,曾蔭權在慳電膽政策中有任何利益輸送或利益衝突。
據悉,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天在行政會議,詳細交代慳電膽政策的制訂過程。行會召集人梁振英在會後表示,他與其他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一樣,不認為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提出慳電膽消費券政策,有任何利益輸送或利益衝突的地方。
他指,過去幾年來,政府一直醞釀推動低碳經濟及節約能源,包括電力能源。今次《施政報告》推動使用慳電膽,符合政府多年的政策,亦符合社會大眾,包括部分立法會議員對政府的訴求。
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就表示,曾蔭權在行會上,交代了有關慳電膽事宜,據他理解,特首在決策過程中,是以整體能源及環保角度出發,並不涉及利益輸送。他又說,特首在今次事件,並沒有違反申報制度。
而曾蔭權的親家莫錦泉昨日發表聲明,強調他及其電流熱流有限公司(簡稱電流熱流)在《施政報告》發表後,始得悉慳電膽計畫,事前從未透過任何正式或私人渠道,與特首及任何政府官員討論計畫。
莫錦泉反駁,有關曾蔭權向他利益輸送的講法並不公道。他說,飛利浦照明產品在香港行銷多年,除電燈熱流外,尚有其他分銷代理及水貨供應商,而在香港經銷的行貨及水貨慳電膽牌子,數以十計,要將慳電膽計畫「說為特別向某牌子作『利益輸送』,並不公道」。
他續稱,「事實上,電燈熱流同時經營鎢絲燈膽及其他照明光源,營業額甚至比慳電膽更大,因此在是次換膽計畫中,有得有失,實際收益此消彼長,並不如外間想像般大。」
莫錦泉指事件對他、他的家人,以及其公司和員工,造成莫大傷害,指自己本來生活平靜簡單,「沒想到《施政報告》的一項環保建議,將我、我的家人、甚至業務夥伴全部放在傳媒大光燈下,日日都是新聞頭條的主角。」他認為傳媒的指控,「對一個為事業和家庭拼搏多年的香港人並不公允,亦將過去多年與我共同創業守業的合作夥伴、員工的辛勤努力一筆抹殺。」
莫錦泉又交代自己從事電燈業務的始末。他表示,他從事電力配件業務三十多年,七十年代完成學業後在私人公司任職,其後自行創業。
他形容自己「一向孜孜屹屹,循規守法,沒甚麼雄圖宏願,每年只期望公司今年做得比去年好,已覺是對合作夥伴、對員工的最好交代。」公司在八十年代開始參與競投政府批出的物資供應合約。
他解釋,電燈熱流與飛利浦的生意往來,已有九年。電燈熱流於○一年被一間法國集團收購,成為營運夥伴。
而他近年已經沒有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名下三成股份由兒子擁有,他僅象徵性地保留一股。由於該法國集團多年來均為飛利浦照明產品的全球分銷代理,電燈熱流遂順理成章繼續為母公司處理飛利浦的照明產品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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