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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開戀情才是上策
2008-10-14

【明報專訊】熊黛林到郭富城家過生日,幾乎全港娛記在場守候,結果要出動多名保安護送熊黛林離開。

藝人不公開關係,被傳媒指為窮追不捨的藉口,但已公開關係的,一樣是被追蹤的目標。

所以,是否公開關係是沒分別的。
不公開關係始終較有利,既然是否公開也沒分別,不公開不承認至少還留有一手。

不把藝人當成公眾人物,就算他們是普通人,拍拖也不必定會告訴家人朋友。

如果家人朋友會對其戀情過分關心,而且經常討論的話,公開戀情只會引來更大的麻煩。

即使是當事人的父母,也只會是決定結婚時才見面,這是一般戀愛的方式。

藝人貿貿然公開戀情,除了一切戀愛活動會繼續被公開之外,沒有什麼好處。

壞處很多。一來部分擁躉對藝人少了幻想,二來藝人在所有傳媒鏡頭監視下,不得不循規蹈矩,比單身未公開戀情時更多限制。

拍接吻戲也會被記者追問有沒有得公開戀人的批准,總之雙方都會被公眾嚴謹地監視。

最大問題是藝人未必會一拖到尾,普通人一世人也不只拍一次拖,一旦分手,傳媒及公眾便會出現類似公審的情G。

形象稍差的一方會被描繪成反派,落井下石,因為這樣報道會更具戲劇性,更符合連續劇式報道,讀者會看得更過癮。

忠奸分明是分手戀聞最常用的手法,但對藝人的殺傷力極大,形象強烈受損,事業往往因此而觸礁。

不公開不承認是最好的。
郭繾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