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涉濫用反恐法例
2008-09-08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英、美和西班牙等國在過去七年相繼受到恐怖襲擊,各國紛紛制訂反恐法例及推出反恐措施維護國家安全,但英國《星期日電訊報》的記者進行調查後發現,很多地方政府都濫用反恐法例,不是去對付恐怖分子,而是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例如追查涉嫌製造噪音的小孩和監視垃圾蟲等。
該報指出,單在過去一年,全國一百一十五個地方政府中,有四分之三都有動用過簡稱為《RIPA》的反恐法,監視普通市民和商業公司、竊聽電話、擅自查看電子郵件,甚至派出地方官員充當臥底,調查是否有人進行反社會行為,例如申請社會福利津貼後繼續上班。
政府頒布《RIPA》是打擊恐怖主義,也可以用來撲滅罪行,但地方政府經常利用這條法例賦予的權力去處理不會威脅國家安全的輕微罪案。
過去一年,達勒姆郡地方政府濫用反恐法的情況最嚴重,對平民百姓進行了超過一百次監視行動;紐卡斯爾地方政府引用了八十二次;米德爾斯伯勒地方政府引用過七十次。
德比郡試過有一宗個案,有人舉報一座住宅房屋內有小孩子太嘈吵,當局竟然勞師動眾,對那間屋進行錄音,以確定是否噪音太大。
貝辛斯托克當局則接到居民投訴,指一名垃圾收集工人向居民收取垃圾費,但這項服務理應是免費的。當局派出專人偷拍該名工人的一舉一動,其後證明該名工人是清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