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毅受賄案開庭 曾收110萬為國美並購鋪路
2010-03-19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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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朱燕)昨日,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巡視員郭京毅因涉嫌受賄,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據悉,郭京毅被控受賄800多萬元,其中包括接受房產賄賂獲利165萬元。
昨日,案件開庭的地點定在二中院第三法庭。
上午9時許,郭京毅的兩名辯護律師走進法庭,並准備了4、5本案卷材料。對于案情內容,他們謝絕透露。
9時30分,身穿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7號”號服的郭京毅從囚車走下被直接帶入暫看室。
9時50分,正式開庭。進入法庭的人士稱,郭京毅戴著眼鏡,臉色略顯平靜,答話聲音細小、不太幹脆。
據檢方指控,郭京毅被控收受現金賄賂600多萬元、房產賄賂165萬元。
據了解,2008年8月,郭京毅被“雙規”,隨後爆出窩案: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條法司行政法律處處長杜寶忠(已因犯貪污罪、受賄罪獲刑20個月)、原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副局長劉偉、原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綜合司司長鄒林等被牽出。
郭京毅案件持續審理了一天,法院未有消息透露。
■ 背景
檢方指控“四宗罪”
指控一:受賄
為國美電器公司並購鋪路
檢方認定: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為國美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人民幣110萬元。
指控二:幫忙設立外資公司半價買別墅
檢方認定:首創集團的一家公司欲設立外資公司,時任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條法司副司長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從首創集團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半價購買別墅,獲利123多萬元,劉偉獲利124多萬元。
指控三:共同受賄387萬助某公司逃避檢查
檢方認定:郭京毅與許滿剛收受巨額賄賂人民幣387多萬元,其中包括人民幣160萬、美元25萬、港幣22萬。
指控四:受賄78萬給律所介紹業務
檢方認定:張玉棟多年來以出錢給郭京毅買房、買車為名,分3次行賄郭京毅78多萬元。
昨日,案件開庭的地點定在二中院第三法庭。
上午9時許,郭京毅的兩名辯護律師走進法庭,並准備了4、5本案卷材料。對于案情內容,他們謝絕透露。
9時30分,身穿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7號”號服的郭京毅從囚車走下被直接帶入暫看室。
9時50分,正式開庭。進入法庭的人士稱,郭京毅戴著眼鏡,臉色略顯平靜,答話聲音細小、不太幹脆。
據檢方指控,郭京毅被控收受現金賄賂600多萬元、房產賄賂165萬元。
據了解,2008年8月,郭京毅被“雙規”,隨後爆出窩案: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條法司行政法律處處長杜寶忠(已因犯貪污罪、受賄罪獲刑20個月)、原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副局長劉偉、原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綜合司司長鄒林等被牽出。
郭京毅案件持續審理了一天,法院未有消息透露。
■ 背景
檢方指控“四宗罪”
指控一:受賄
為國美電器公司並購鋪路
檢方認定: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為國美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人民幣110萬元。
指控二:幫忙設立外資公司半價買別墅
檢方認定:首創集團的一家公司欲設立外資公司,時任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條法司副司長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從首創集團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半價購買別墅,獲利123多萬元,劉偉獲利124多萬元。
指控三:共同受賄387萬助某公司逃避檢查
檢方認定:郭京毅與許滿剛收受巨額賄賂人民幣387多萬元,其中包括人民幣160萬、美元25萬、港幣22萬。
指控四:受賄78萬給律所介紹業務
檢方認定:張玉棟多年來以出錢給郭京毅買房、買車為名,分3次行賄郭京毅78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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