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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首次明確表態 同命不同價現象有望終結
2009-06-30 新京報

據新華社電 (記者鄒聲文 張景勇 周婷玉)我國死亡賠償制度中的“同命不同價”現象,一直受到質疑。對于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表態,傾向于原則適用統一賠償標准。


“傾向統一賠償標准”


6月27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十講專題講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對死亡賠償中“同命不同價”問題明確表示:立法時“傾向于原則適用統一賠償標准,適當考慮個人年齡、收入、文化程度等差異”。

據了解,這是全國人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同命不同價”現象,首次明確“回應”。


今年繼續審議侵權責任法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今年還將繼續審議侵權責任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安排這次專題講座,就是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修改完善這部法律案。

有關人士表示,侵權責任法的制定,可能為解決涉及死亡賠償的侵權案件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同命不同價”“同車不同價”現象可能會逐漸消失。


傷亡多事故可統一賠償


在專題講座中,王勝明說,統一標准不宜以城鄉劃界,也不宜以地區劃界,而是全國統一標准。

“個人差異,有時可以考慮,有時可不考慮,如交通肇事、礦山事故等發生人數較多傷亡時,可不考慮個人差異,採用一攬子賠償方案。”王勝明說。

1994年出台的現行國家賠償法確定全國統一標准。但2003年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則要求根據各地經濟情況選擇賠償標准,這導致出現了“同命不同價”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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